对于外国人而言,新加坡鞭刑最恐怖的点或许就在于它的“一视同仁”。不论你的国籍,不管你的身份,只要在新加坡犯了会遭受鞭刑的事,就判你没商量。已经有无数的外国人在新加坡踩雷,连一国总统、高官求职都不好使!
最出名的案例,当属1993年在新加坡被判刑的Michael P. Fay(麦克·费伊)。他因为伙同几名同学在新加坡大肆涂鸦,被逮住后被判了6下鞭刑。
他的事情惊动了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。克林顿专门致电当时的新加坡总统王鼎昌说:“他还是个孩子,罚款、拘留都行,就不要用鞭子打屁股了,这太不人道。”
结果,王鼎昌义正言辞地拒绝:“新加坡的司法公正,美国总统也无权干预。”新加坡司法机构也发表声明,外国人犯法一视同仁,坚决执行。(虽然最后还是给了点面子减了2下)
服刑结束后,迈克费伊离开了新加坡,今后再也没来过......
新加坡鞭刑另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点在于:
新加坡执法机构从来就没想着让犯人好过!他们的态度就是要让犯人怎么痛苦怎么来,以此惩戒他们以及潜在的犯罪者,让他们今后好好掂量下!
所以,新加坡的鞭刑并不是简单的鞭打,整个流程经过精密的设计,确保既能最大程度地痛击囚犯,但又不会致命。
1)事前准备工作,确保足够疼
鞭刑执行前,准备工作异常繁复,鞭刑所用的藤条长约1.2米,宽约1.27厘米。
藤鞭的前三分之一部分会在水中浸泡一夜,以确保它充分吸水,变得更柔韧有弹性,不容易断裂但又能充分地借力击打犯人增加疼痛感。
与此同时,干燥的刑鞭却不会在行刑时可能断裂,让断裂藤条上的木刺扎到犯人肉里。
2)行刑时,可以分期执行,但打不完要继续
新加坡要求鞭刑执行者一鞭下去,犯人皮肉皆开,疼痛难忍。所以,从行刑者的选人方面,新加坡就做了要求。
鞭刑官通常是体格健壮的退役军人或搏击运动员,他们接受了专业训练,学习如何精准使用藤条,确保每一鞭都能够击中囚犯的臀部而不伤及骨骼或脏器。
每次执行前,他们还会在人体模型上进行热身训练,以找准手感和力道。
新加坡的鞭刑强调“巧力而非蛮力”。新加坡前监狱局局长郭士力1974年在记者招待会上说:“……执行鞭刑时,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的重量,而不仅仅是臂力。他紧握刑鞭,抡圆胳膊,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,重重出手。”
每一鞭打下去,狱警需要保证藤鞭的尖端迅速从伤口上划过去,导致皮肤擦伤和鲜血渗出。
之后,他们会停顿30秒,既是为了让囚犯充分感受痛苦,也是给医护人员时间监测囚犯的身体状况。要是犯人实在因为疼痛和身体状况无法继续,那么鞭刑就有可能暂时终止,等犯人养好了伤再继续......
这就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:犯人刚刚养好上次鞭打屁股上裂开的伤口,然后又会被带过去重新把屁股打烂!
据统计,大多数囚犯在3鞭后都会因极度疼痛晕厥,而能够硬抗到6鞭的,几乎屈指可数。
3)身心双重打击,让人记忆犹新
鞭刑不仅仅是对通过犯人身体的处罚进行惩戒,同时也给犯人的心理造成了极大压力。
行刑时,犯人要全身脱光光,然后被绑在刑具上,动弹不得。要知道,周围还有人看着呢!
鞭刑带来的剧烈疼痛,甚至会让犯人大小便失禁!
同时,因为臀部剧烈的疼痛,犯人挨上几鞭后,完全无法像正常情况平躺和坐下,甚至连蹲着大便的时候伤口都很容易裂开。这个漫长的恢复期可能要以月来计算......
即使恢复好了,屁股也会留下永久的印记,万一被人看到,明眼人马上就知道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