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赴外须知】中国公民赴马达加斯加须知
2019-03-13 浏览 普通资讯
一、签证须知

马国签证种类和规定如下:

(一)非移民签证。一般情况下,由马驻外国的外交或领事机构颁发,或马国港口和机场等边境口岸移民事务专员颁发。特殊情况下,也可由马外交部直接受理和颁发。此类签证分一次或多次(最多不超过三次)入出境,有效期为三个月。签证过期可向有关警察局申请延期,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此种签证不得变更为长期居留签证。持有者不得在马国从事受薪劳务或其他任何盈利性活动。

(二)商务签证。颁发给定期来往于马国的外国工商业者,由申请人居住地的马外交或领事机构颁发,或马内政部直接受理和颁发。此类签证可多次出入境,有效期为三年,但每次在马居留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(三)移民签证。由申请人居住地的马外交或领事机构颁发,或马外交部直接受理和颁发。港口或机场等边境口岸不得颁发。此类签证有效期一个月。期间,持证人需向有关当局申请居留签证。如需要时可申请延长有效期,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二、签证拒签和吊销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马内政部有权吊销或宣布其签证作废:(一)不符合发给签证条件者,或签证持有人违反马入境和居留规定者。(二)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对公共秩序与安全造成危害者。(三)申办签证的初始理由不复存在者。

被拒绝延长签证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境,此种限期离境的签证标有“不得延期”字样。因不可抗拒原因或提出正当理由,马内政部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延期,但不得超过三十天。

三、入、出境须知

入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原则上要求在境外办妥入境签证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(黄本)。入境时填写入境卡片。携带马规定应纳税的物品,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有关入境手续。

签证到期者必须无条件离境。出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携带外汇有限额规定,并须向海关申报。携带马特产出境,如木化石、宝石和其它禁止出口物品,需到马地矿部或海关办理出境手续。

四、气候和自然条件

马达加斯加为岛国,海岸线约5000公里。东南沿海属热带雨林气候,终年湿热,年平均气温24度。中部为热带高原气候,温和凉爽,年平均气温18度。西部虽亦属热带高原气候,但干旱少雨,年平均气温约26度。沿海地区时常遭受飓风和暴雨袭击。南部干旱地区时有蝗虫灾害。

马卫生条件落后,一些非洲大陆的常见病,如阿米巴痢疾、疟疾等随时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。

五、有关法律规定

在马国,只有被允许开展外汇兑换的银行和营业所才有权进行外汇买卖业务,一切私下外汇交易都属非法行为。马社会治安尚好,公开抢劫或行凶案件较少,但偷盗行为较多。

马达加斯加对双重国籍没有明确规定,目前不少在马外国移民持有两国护照。

六、有关联系地址

(一)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馆:塔那那利佛(nanisana-ambatobe antananarivo),信箱b.p1658,电话:0026120-2240129,传真:0026120-2240215。领事部电话:0026120-2240856。

(二)中国驻马达加加斯加塔马塔夫领事馆:塔马塔夫(villa sainte-therese salazamay toamasina 501),信箱b.p174,电话:0026120-5333801,传真:0026120-5332847。

(三)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:北京三里屯东街3号,电话:0086010-65321353,传真:0086010-65322102。

(四)马达加斯加首都塔那那利佛华人社团“京城中华总会”。地址:rue emile ranaririvelo behoririka。

(五)马警察电话:117/2222017。紧急救助服务电话:0026120-2380137。中央警察电话:0026120-2222736。

(六)中国援马医疗队电话:030238189。马陆军总医院电话:0026120-2239751。

(七)马达加斯加参考网站:www.wanadoo.mg